掠奪性出版是指學術期刊或出版商等實體利用作者的作品謀取個人利益,而不考慮其合法性和準確性。這是一種剝削模式,出版商在沒有任何質量控製的情況下向作者收取出版費用。這意味著出版商不會檢查作品的準確性、抄襲和合法性(Elmore和Weston, 2020)。出版商也不為作者提供任何編輯服務,因此學者們誤以為出版商是他們工作的安全平台。通過提供一個不安全的出版平台,它是掠奪性出版商從他人作品中獲利的廉價模式。
大多數掠奪性出版商將“開放獲取模式”納入他們的業務,允許作品免費或以很少的訪問障礙分發給公眾(Elmore和Weston, 2020)。這使得掠奪性出版商很容易獲利,因為他們讓作者付費出版他們的作品。
掠奪性出版商是如何產生的?
根據Beall(2017),掠奪性出版的興起始於1998年,當時互聯網和萬維網在現代社會變得流行起來。在互聯網出現之前,大多數學術期刊都是通過訂閱來印刷和訂購的。出版過程簡單,容易避免低質量期刊。在20世紀90年代,期刊訂閱價格大幅上漲,因此許多學術圖書館取消了訂閱。這些因素導致了開放獲取運動,將高昂的訂閱價格歸咎於“貪婪”的出版商,他們不支持“開放獲取”模式。因此,開放獲取期刊的創立幾乎不考慮出版倫理或政策。這導致了掠奪性出版商的建立,他們更關心賺錢,而不是道德出版(Beall, 2017)。
雖然互聯網給學術界帶來了巨大的好處,但你可以看到,它允許掠奪性的出版商繞過出版倫理和政策。然而,有一些方法可以確定學術期刊是否具有“掠奪性”。
掠奪性出版商不會尋求幫助你和你的研究。他們的主要目標是從別人的作品中獲利,而忽略了出版業務的所有其他方麵。隻要他們收到了他們的錢,你發表的作品會發生什麼對他們來說並不重要。你不僅會損害你作為研究人員的聲譽,如果你不小心,你甚至會失去自己研究的權利(Elmore和Weston, 2020)。在掠奪性期刊上發表文章有幾個後果,可以看到在這裏.
有跡象表明,掠奪性出版商。如果一家發行商擁有或做了上述任何一件事,那麼它就是一個掠奪性發行商的良好指標。
掠奪性出版商的特征
Arzole(2020)和Elmore and Weston(2020)認為,學術期刊的品質有以下特征。在許多情況下,學術期刊的特點與掠奪性期刊完全相反。以這種方式思考特征可以幫助你在評估期刊質量時區分它們。
專業期刊的特點
根據Elmore和Weston(2020)的說法,在評估出版商或學術期刊時,有幾個問題要問自己:
開放獲取學術出版商協會(OASPA)概述了學術出版的透明度原則和最佳實踐,以幫助作者評估出版商的合法性。你可以訪問這些原則和他們的網站在這裏.